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8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我校“心理委员模式的朋辈互助机制”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已逐步规范和完善。为了使班级心理委员更好地发挥宣传普及、示范引导、尽早发现的作用,根据心理素质教育中心的要求,学院对2018级新生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培训、任用、管理和考核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各班在班委选举时产生3名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男女各1-2名),原则上由班主任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选拔标准可参照《中国农业大学班级心理委员管理条例》(附件1)。请各班级于2018年9月26日前完成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的选拔工作,并将《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cieexl@cau.edu.cn,邮件名**班 2018级心委候选名单。

二、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在秋季学期必须参加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委员岗前培训,鼓励参加心理咨询体验。

三、第一学期结束,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将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普查结果以及参加培训情况反馈给学院。学院可参照心理委员参与培训情况,并根据班级心理委员在试用期的实际表现确定最终的两名班级心理委员名单。正式班级心理委员在春季学期必须参加心理委员岗位职能培训。

四、鉴于班级心理委员专业培训周期为1学年,规定班级心理委员每届任期2学年(含一学期的试用期),鼓励连任。

五、任期满1学年的班级心理委员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

班级心理委员管理条例.docx

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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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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