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信电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表彰奖励在学校各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农大人字〔201720号)文件的规定及学校“关于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19年度优秀教职工的通知”,现将我院评选优秀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师各单位推荐名额

我院可以推荐至学校的优秀教师人数为5人,主要为表彰从事教学及其辅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科技服务工作的人员。

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名额如下:

                                           
 

单位

 
 

推荐人数

 
 

说明

 
 

电气工程系

 
 

1

 
 

各单位推荐后,学院组织评选,推荐5人上报学校

 
 

电子工程系(含精细中心)

 
 

1

 
 

计算机工程系

 
 

1

 
 

控制工程系

 
 

1

 
 

创新实践中心

 
 

2

 
 

农业大数据研究中心

 
 

1

 
 

计算中心

 
 

1

 
 

智能工程研究所

 
 

1

 
 

总计

 
 

9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应向一线教职工倾斜。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包括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A.专任教师应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截止到2019731日)。

3.20182019学年担任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并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验教学(体艺部、马院除外),参讲其他本科或研究生课程。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近两年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核心课程建设,成绩显著。

5.教学效果优秀,近一年至少有一门主讲课程的学生评价分数在学院排前50%

6.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或科技推广或科技服务等工作,20182019学年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B.教学辅助人员应达到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截止到2019731日)。

3.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为教学、科研做好辅助工作,20182019学年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基层单位初评、各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学校审定发文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及基层单位推荐

个人须提出申报优秀教职工的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实事求是。

各基层单位按评选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在申请参加优秀教职工的人员中推荐候选人,于7115:00前将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个人填写的《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2)及业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至93547@cau.edu.cn;纸质版交至院教务与学生管理科(信电楼229)。

各基层党组织需对被推荐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进行考察和评价,在审批表中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各推荐单位及评选组织应坚持贡献导向、优中选优,切实推荐在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曾获优秀教师奖励的人员也可申报。

(二)组织评审和公示

学院负责组织评审,具体见后续通知。学院根据人事处通知,全面考虑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两类人员。在学院推荐的5人中推荐1名教龄满五年的青年教师或教学辅助人员(201911日前不超过40岁)。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并上报本科生院。

本科生院进行评审,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主页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712日前将结果报人事处。

(三)学校审定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人员进行审定,审定通过人选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表彰奖励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单位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优秀教师).doc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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