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将课程“教学大纲”变更为“育人大纲”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现将我院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请各专业、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通知(全文见附件1)和撰写指南(见附件2)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或课程群的特点,明确本单位的撰写模板,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落实责任,保质按时提交。
二、政策支持
学校将遴选优秀课程育人大纲,按照课程类型认定为“专业课发挥思政教育功能”专项教改项目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项目,并给与经费补助。
三、报送要求
(1)本轮仅修订课程育人大纲中文版,且模板(见附件5)与之前的完全不同,请务必使用新模板完成修订。
(2)请各位任课教师务必按照课程准确信息(见附件3,授课教师为近一学年的信息)填写第一部分。大纲以“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开课学院名称”方式为文件命名,并于4月5日前提交各专业、课程群负责人(见附件4)。
(3)请各专业、课程群负责人统一汇总、审定,并于4月15日前提交学院。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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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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