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本科生】关于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鼓励更多优秀学生积极投身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发展,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第2017-21次党委常委会关于奖励设置的决定,学校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与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 二年级及以上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 在院级或校级学生组织中工作满一年或一届,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考核合格。院级学生组织包括院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二级团组织及其他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包括校学生会,团委各部门、艺术团、社团等。

3.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 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5. 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并表现突出;

6. 忠恕任事,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7. 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8. 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9. 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二)优秀共青团员

1. 参评范围:二年级及以上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共青团员;

2. 思想觉悟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学习团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团员素质教育评议中取得优秀的成绩;

3. 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主动地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缴纳团费;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团结青年,在学习、生活及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 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在学习科研工作中恪守学术道德。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参评范围: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 思想素质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正确的服务思想,能正确处理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 业务水平精:熟知团的业务知识,认真参加“知行”团校等培训,且 “知行”团校课程结业,能够将团务理论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有效地开展活动;能正确领会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意图,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工作,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 工作作风好:工作积极、威信高,能够广泛团结青年,勇于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为广大团员青年解决实际问题;

5. 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 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在学习科研工作中恪守学术道德。

(四)三好学生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作斗争。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 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包括选修课)。本科生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勤奋刻苦,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GPA在专业排名前30%,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20%。研究生科研态度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4. 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本科生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体育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5. 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6. 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各类实践活动。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1.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我校学生参与学生工作的组织体系开展;

2. 参评的学生应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撰写不少于8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所在团支部或团学组织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学生组织推荐,报相应的评选小组统一评选;

3. 参与学生工作身兼多职的学生骨干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选择一类学生组织申报,参评时,评选小组应依据其在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情况酌情考虑;

电子版材料均以“姓名+团支部名称+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登记表”格式命名。

(二)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员需经所在团支部推荐,按本单位参评团员总数的3%申报,所在团支部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汇总表》(附件4),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确定名额数。被推荐者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3,要求撰写不少于8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凡同属2个以上(包括2个)无从属关系的共青团组织的团员,可同时在不同单位参评,但所获奖项不可兼得。

电子版材料均以“姓名+团支部名称+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汇总表/登记表”格式命名。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需经所在团支部推荐,所在团支部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汇总表》(附件6)。参评的学生干部应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团干部登记表》(附件5,要求撰写不少于8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凡同属2个以上(包括2个)无从属关系的共青团组织的团干部,可同时在不同单位参评,但所获奖项不可兼得。

电子版材料均以“姓名+团支部名称+优秀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汇总表/登记表”格式命名。

(四)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申报表》(附件6)撰写不少于800字左右事迹材料。经所在团支部推荐后,团支部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7)

电子版材料均以“姓名+团支部名称+三好学生汇总表/登记表”格式命名。

四、评选流程

1. 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

2. 各级学生组织汇总个人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向相应评选小组推荐;

3. 校团委评选小组对校级组织进行评选,结果反馈学院;

4. 学院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按评选要求报送校团委;

5. 获奖名单公示;

6. 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 个人申请评优要向所在组织提交申请,校团委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2. 各学生组织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进行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热情奋发向上的重要导向;应加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3.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六、材料上交

 以上所有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均不以个人形式收取,请各团支部书记统一收齐所在团支部的所有材料。各团支部将以上四组材料统一打包,文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校级评优”。电子版材料于10月31日(周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cieezzb2021@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31日(周日)晚20:00-21:00交至分团委组织部(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黑晓捷

联系方式:62736760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doc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xls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6-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申报表.doc

附件7-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汇总表.xls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邮编:100083

微信关注

©2017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校备案号:308_1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