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委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和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
1.填写备案表。拟新增及已过备案有效期(2019年及之前备案)的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均应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研生[2019]36号)(附件1)填写备案表(附件2)。
2.单位评审。根据本单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遴选标准和遴选程序进行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
3.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校外基地,需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附件3),妥善解决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
4.系统填报。由基地校内联系人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实践基地”模块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表盖章扫描版、合作协议盖章扫描版,并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完成审批。
5.单位挂牌。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备案的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由各培养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基地牌匾并进行挂牌。基地的一个合作周期为三年。合作期限内,正常履行合作职责和义务的基地,合作期满后可以根据需要重新备案。
二、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评选
1.申报条件:
(1)已稳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院级实践基地可申报校级实践基地;
(2)基地近三年培养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30人,且在该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3)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且有典型材料支撑;
(4)具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所需场地,能同时接纳50人以上且能稳定承担研究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地优先。
2.材料填报。拟申报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应按要求撰写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实践基地培养的优秀研究生案例介绍(1-2人)(每个案例2000字以内)、3分钟基地展示视频及其他支撑材料。
3.专家评审。学院经过遴选原则上推荐2个申报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入选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名单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于6月10日17:00前将院级实践基地备案表(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级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5)提交至邮箱liyao@cau.edu.cn。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邮编:100083
微信关注
©2017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校备案号:308_1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