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8 浏览次数:

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严格遵循《进一步规范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京团组〔2018〕10号)文件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入团申请工作流程

1.入团申请的提出。入团申请应由本人自愿向团组织提出,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向团组织表态等,由本人亲自书写字数不少于800字。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必须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2.入团申请书的审核。一是确定申请递交程序是否正确,二是确定入团申请人国籍、年龄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团条件,三是审看入团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手写并本人签名。

3.安排入团申请谈话。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对其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并做好谈话记录。

4.建立入团申请人员档案。团组织应建立积极申请入团人员的名册,建立申请入团人员档案,及时记录每位入团申请人的入团工作进展。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在所有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一般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后将积极分子名单报分团委备案。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无名额限制

2.确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团组织应当指定1至2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基层团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培养联系人团支部支委会根据该同学情况指定即可。

3.教育培养考察。要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教育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教育培养考察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入团积极分子要求参与理论考核,考核成绩是发展团员资格的重要参照。

2)团组织应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并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内容,鼓励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3)入团积极分子应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组织要做好相关记录。

4.在教育培养考察阶段,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的,积极分子要及时报告所在团组织,做好继续培养教育和档案的交接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023年将根据上级规定团员发展名额,在已完成入团积极分子培养的青年中,择优进行发展团员工作。始终坚持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

三、工作安排

1.各团支部统计近期提交入团申请书人员,形成本学期申请入团名单。统计名单填报在附件1:信电学院分团委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

注意:2022年及以前已申请入团并已进行教育考察但未被发展入团的入团积极分子若2023年仍申请入团,也需填写在学院统计表中。在2023年仍需参加团课学习理论考试。

2. 团支部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统计填报附件2:信电学院分团委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名单汇总表。

3.请各团支部仔细阅读附件3:入团流程指引及参考模板,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及时填写各文件,严格按照发展要求进行。

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附件1及附件2统计名单的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cieezzb@126.com

 

联系人:周霖 张墨驰

联系方式:13769006967


附件1:信电学院团委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信电学院团委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入团流程指引及参考模板.zip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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