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社会助学金根据学校和资助方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各项助学金的名称、资助方介绍、资助人数、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及条件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社会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2023-2024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各项助学金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社会助学金: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处于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出国交换等);

(4)学校、资助方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审原则

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根据资助方与学校约定的资助对象及条件开展评审,具体分为续评和新评两种情况:

1.续评

续评名额优先资助上学年已获助学生。对续评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助学金条件要求,包括是否通过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否处于违纪处分期以及学习成绩等情况。资格审查结果将报给资助方,由资助方确定是否给予资助。

2.新评

新评名额主要面向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各学院一起统筹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特殊困难群体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四、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于11月11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助学金-社会助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

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待院系审核通过后下载(院系将于11月12日当天审核),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连同成绩单(原件、加盖学籍专用公章,绿色纸质版在主楼二层可以打印)(2023级新生不需要交成绩单,其他学生提交成绩单)、相关荣誉证明(复印件)、个人成长报告(可电子版打印)等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纸质版提交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9-11点、下午2-5点,送到信电楼231),申请表中有照片要求的需要粘贴证件照原件。

社会助学金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续评学生),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或提交“感谢信”(新评学生),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助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资助方介绍准确填写,1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主要内容包括对资助方的感谢、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大学收获与成长以及未来生涯规划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2.学院初审

各学院进行初审,确定社会助学金人选,将初审结果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9日-11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并提交纸质学生申请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社会助学金材料进行汇总核查,将社会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提交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由基金会秘书处报送资助方。

 

联系人:于星辰

联系电话:62736760-202

附件1: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社会助学金项目一览表.pdf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社会助学金新评和续评公示名单.xlsx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