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新长城•加多宝•学子情乡村振兴人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新长城•加多宝•学子情乡村振兴人才奖学金” (简称“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标准
(一)奖励对象:
我院中国籍在籍全日制毕业年级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乡村地区/农村户口的品学兼优研究生优先。
(二)奖励标准:
评选获得者2人,每人5000元。
二、评选要求
参评“新长城助农奖学金”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评选学年无不及格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二)优先条件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前提下,参评学生在评选学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顺利参与科技小院、西部计划等项目,其中科技小院研究生需满足入驻时间和日志撰写工作要求。
2.积极参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社会调研或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为团队做出一定贡献,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相关表彰;
3.积极参加三农和乡村建设相关领域(含乡村支教)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获得一定服务时长;获得相关奖励表彰者;
4.积极参加“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科普活动,为服务地带来文化宣讲,技术演示,技术支持,为服务地带来相关知识普及和生产生活指导;获服务地好评或表彰者;
5.积极搭建“爱农助农”平台,为农户提供电商知识和相关技能支持,协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智慧和力量;
6.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相关课题和比赛,专业大赛或其他农林牧副渔相关赛事,获得相关项目表彰奖励的;
7.在学科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与乡村振兴/三农相关领域的理论实践成果;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推动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政策实施或优化;实施/参与实施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三、评选程序
“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学院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
(二)学生申请。学生于12月5日16:00前提交申请(附件1-5)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ongzhangxin@cau.edu.cn。纸件送至学院231办公室;
(三)初评及公示。学院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新长城助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之间可以兼得,与其他专项奖学金之间不可以兼得。
联 系 人:董章欣
联系电话:62738622
邮 箱:dongzhangxin@cau.edu.cn
地 址:信电楼231办公室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新长城·加多宝·学子情乡村振兴人才奖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5-____(培养单位)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