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中国农业大学相关文件,我院关于申请2023年夏季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申请
研究生根据所属学科培养方案要求,检查自己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达到培养方案要求且计划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须填写《信电学院研究生学位/毕业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1)交到导师处向导师提出答辩申请。3月10日前导师完成审查并将导师签署审查意见的资格审查表交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信电楼227),研究生还需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
需延迟公开(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申请人,请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生〔2021〕2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与答辩资格审查表一同上交院科研科。
需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经导师签字,于3月10日前交到院科研科,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毕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查
1.成立院学位答辩资格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22年夏季学位答辩资格审核领导工作。各学科成立资格审核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组长由各学科系主任或学科方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学科主管研究生工作副系主任或学科方向负责人担任。
2.各学科资格审核小组统一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资格审核小组秘书报院科研科备案,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对资格审核过程进行督导。
学科资格审核须在4月3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小组为3-5人,其中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少于2人。
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课程学习(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课程总学分)、论文工作原始记录、论文完成及撰写是否规范、科研产出(文章、专利、软件著作权、会议报告等)、实践教育及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意见签署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中“资格审核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一页,并将审核结果填入《2023年夏季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报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的论文撰写情况、科研情况,按申请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院级硕士论文盲审名单。
3.院学位答辩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在导师及各学科审核的基础上,对研究生的毕业/学位答辩资格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及院级盲审硕士论文名单将在院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校抽论文名单于4月3日报研究生院。 没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可申请毕业答辩或延期答辩。
4.通过资格审核的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到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及一份成绩单(成绩单可自行到自助打印机上打印)交到各班班长处,由各班组填写班组鉴定后交到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表中相片用毕业信息采集相片),时间另行通知。
三、论文查重
通过毕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于 4月25日前提交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至liyao@cau.edu.cn,电子版文件须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形式命名。学院将收齐论文统一交图书馆查重。如果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学院可在本次答辩申请过程中的取消答辩人申请人答辩资格。
四、指定答辩秘书
答辩秘书由各学科指定。请各学科将答辩秘书及其负责的学生名单于4月19日前报院科研科。学院将对答辩秘书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论文评审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者进入论文评阅阶段。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者可申请按毕业论文答辩要求进行毕业答辩。
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同时还应符合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
校抽论文按学校规定送审,详细要求参见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
院级盲审论文于4月24日前送审,院级抽查学位论文送审周期约为3周,为保证后续工作有序进行,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格式为PDF,须删除学生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及致谢等与论文作者相关的信息。
除校抽及院级盲审论文,其他论文的评阅由答辩秘书负责。
六、答辩
答辩由答辩秘书组织。具体要求参见《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 号)》。
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除严格按照学校文件中的要求外,同时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中须有1名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6月授予学位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周二)。6月2-6日之召开院学位委员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月授予学位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27日(周二)。7月3-4日之召开院学位委员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提交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材料
(一)学院层面材料
1.材料类型
包括学位授予表决票、表决结果、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的决议、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批表、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及答辩费支出明细及汇总表。
2.提交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6月2日(周五)下午4:00前。
7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7月3日(周一)下午4:00前。
(二)学生个人材料
1.材料类型
(1)申请学位材料袋内相关材料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限返回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限返回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限需要预答辩的研究生)、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限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及其他相关材料等。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在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学校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学位论文(电子版)须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尽快提交。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老师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010-62738640。
学位论文(纸质版)应双面印制,提交到所在培养单位。每名研究生提交两份(两份由培养单位分开打包)。各系(学科)若有留存需求,请在此基础上加收。
2.提交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电子版学位论文于6月5日-20日提交;申请学位材料袋内相关材料及纸质版学位论文于6月22日提交。
7月授予学位批次:电子版学位论文于7月3日-11日提交;申请学位材料袋内相关材料及纸质版学位论文于7月10日提交。
八、其他
2023年校级和院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范围暂定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2023年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2024年校级和院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以上涉及系统流程操作的说明均适用于当前的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如系统更新,相关流程操作将另行通知。
为了便于通知及工作开展,请申请2023年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加入“信电2023年上半年答辩” QQ群,群号:691575450。入群时请署真实姓名及专业。
如有个别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信电楼227)反映。
答辩材料自行从附件3中下载并请仔细阅读答辩材料使用说明。
申请提前毕业的论文作为校抽论文盲审,且所有评阅人的总体评价分为85分及以上。
本安排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 。
信电学院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