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3届夏季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在籍的20236月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其中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范围,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毕业生、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校级优秀毕业生:40

  2、市级优秀毕业生:12人(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科技创新竞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相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积极投身国家乡村振兴实践,立足服务三农振兴乡村,表现优异的毕业生,可重点推荐评选。

7.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助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将所需材料上交班级(提交材料要求见第条);

2、班级进行推荐:①审核学生参评资格;②每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4人并排序班级推荐会参会人数需要超过2023年夏季毕业总人数的2/3,上报材料需要带有投票数量的评选结果,并附上参会学生签名。

3、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并组织评审确定出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学校审核及公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初选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研究生若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实名向学校提请复议。学校最后将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上报北京市教委审定,审定通过后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2.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要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尤其要重点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择业、就业和毕业(学位)论文准备过程中的表现。

3.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等,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4.符合条件的烟台研究院2023届夏季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烟台专项推荐名额进行评选。

材料提交

申报同学均需提交《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想要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还需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总结仅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用提交,内容活泼生动,包括姓名、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重点讲述在校期间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最少有两张生活照片(最多5张),照片像素要求为1280×720,照片直接排版于word中。可参考2022届青春闪光,榜样力量优秀研究生毕业生风采展:http://news.cau.edu.cn/zhxwnew/869845.htm

班级需将申报同学信息汇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带有投票数量的评选结果,并附上参会学生签名一并上交(纸质版和扫描件)。并将附件12打包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提交学院。

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申报表需签署导师推荐意见,签名可为电子签名)。

提交时间:524日(周)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提交纸质版至信电楼23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ieejz@cau.edu.cn,邮件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联系人:于星辰

联系电话:010-62736760-202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