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及《中国农业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试行)》(学生﹝2024﹞0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我院2024年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项目

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此次评选共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七)具有知农爱农情怀,强农兴农本领。在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耕读劳动、定点帮扶、产学研结合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八)申请“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九)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评选程序

(一)各班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委成员或学生代表担任组员,评选小组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20%。按照评选条件及所分配名额进行民主评议。

(二)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三)班级评定小组评审。各班评定小组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班分配人数进行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附件1),班级推荐名单有先后排序(附件2),5月13日24:00前将评定结果及拟推荐个人的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uxingyu@cau.edu.cn

(四)学院推荐。学院审核班级评审小组结果,确定学院最终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之后学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填写并导出打印提交至学院,5月20日前将公示无疑义名单上报学校。

(五)公示。学校审核学院推荐结果,面向全校公示5天后上报市教委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要考察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三)各班于5月13日24:00前将《信电学院XX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附件2)、拟推荐个人的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zhuxingyu@cau.edu.cn,邮件主题以“班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命名。



联系人:朱星宇  62736760-208

附件1:信电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班级分配表.docx

附件2:信电学院xx班级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docx

附件3: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