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智能农机装备与大数据交叉创新人才培养项目”2024年招生通知(第二批)
智能农机装备与大数据交叉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中国农业大学“双一流”建设一级学科农业工程,由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与丹麦奥胡斯大学、日本京都大学高水平导师合作,开展智能农机装备与大数据创新型人才培养。该项目已获国家留学基金委(CSC)正式批准立项,执行期3年(2022-2024年),项目每年资助5名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博士学位,3名优秀博士开展联合培养,2名博士后到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从事合作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生、已获得我校学位的博士(或应届博士毕业生)积极申报。
一、招生类型、培养模式与学习费用
(一)招生类型
1. 攻读博士学位(简称“1+3”博士生)。
(1)学制:原则上不超过4年(48个月,其中12个月在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习和实践,36个月在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学习和研究)。
(2)培养模式:采取双导师制,由中外导师共同指导(应明确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完成所修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获得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博士学位。
(3)学习费用:在丹麦、日本期间,CSC提供奖学金生活费(以当年CSC规定为准),包括生活、保险等费用;在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学费以及在国内学习费用由项目导师承担;由于课题需要,研究生的额外国际旅费由项目导师科研经费共同承担。
2. 联合培养博士生(简称“3+1”博士生)。
(1)学制:原则上不超过4年(48个月,其中36个月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和实践,12个月在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学习和研究)。
(2)培养模式:采取双导师制,由中外导师共同指导;完成所修课程,成绩合格,达到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获得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
(3)学习费用:在丹麦、日本期间,CSC提供生活津贴(以当年CSC规定为准),包括生活、保险等费用;在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的学费以及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的科研与助研津贴等费用,由项目导师承担;由于课题需要,研究生的额外国际旅费由中外双方导师科研经费共同承担。
3. 博士后
(1)期限:24个月。
(2)资助方式:CSC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相关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地理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方向。
2. “1+3”博士生招生,采用对外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3. “3+1”博士生选拔,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同期的其它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有下列任一情况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 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生(须经导师同意),注明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和在读年级。
6. 符合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详情见CSC官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 。
7.符合《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情见CSC官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 。
三、选拔办法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有意申请的学生可在校网站上查看选派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
3. 本项目管理办公室在收集材料后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由学校专家组对初选人员进行选拔,并向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统一推荐优秀者。
4. 外方对本项目申请者进行审核,确定本项目人选,统一由奥胡斯大学、京都大学方面发出接收函;最后由我校国际处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5. 组织学生准备材料(详情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5)并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6. 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与高水平项目均为CSC资助的项目,为避免指标和资源浪费,请同学们本着诚信的原则,同批次申报只能申报1个类别的CSC资助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类别的CSC资助项目。
四、申请方式和材料要求
1. 申请方式
邮件申请。有意愿申请本项目“1+3”攻博、“3+1”联培、博士后的同学,请积极准备,并尽快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吴老师(wucc@cau.edu.cn,奥胡斯大学)或李老师(cau_lihan@cau.edu.cn,京都大学)。
2. 申请材料
①个人简历(英文版)
②英语成绩证明(暂时还未取得成绩或成绩不理想的可先报名,但需在邮件中说明)
③硕士成绩单电子版
④外方院校的有条件录取函(非必须,暂时未取得或正在联络中需说明)
⑤学术成果等其他证明材料
⑥申请表(见附件)
⑦护照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无护照者请尽快办理)
邮件主题须注明:创新项目申请/姓名/专业/学号/手机号/导师/学院。
注:京都大学G30英文项目(攻博)要求可自行前往官网查看,另行准备。(https://www.kais.kyoto-u.ac.jp/english/international/global30/sp_course_dtl03-2/)
项目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8月21日。
确定推荐人员公示日期:2024年8月31日前。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报时间:2024年9月1日-9月10日。
国家留学基金委系统审核通过日期:2024年10月30前(预计时间)
本批次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最早可于2025年春季派出,派出时间根据留学单位入学批次以及录取人员签证及入学手续进展来定。派出人员的管理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生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与国家留学基金委颁布的派出与管理办法执行。
五、派出与管理
1. 中方在中国农业大学组建导师组,负责学生选派和咨询管理。
2. 此次申报派出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五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派出研究生的管理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生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与国家留学基金委颁布的派出与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