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实验室:
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运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二、检查范围
涵盖院内所有正在使用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 检查各实验室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责任人是否清楚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
2. 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张贴于显著位置,相关人员是否了解并遵守制度。
(二)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情况
1. 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是否配备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放置位置是否合理、便于取用。
2.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实验室有害气体能及时排出。
3. 应急照明、紧急喷淋装置、洗眼器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好可用。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1. 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存放,存储条件(如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2.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使用、归还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3. 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是否有严格的监管措施。
(四)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情况
1. 大型仪器设备是否有操作规程并张贴在设备旁,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2.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故障未及时报修的情况。
(五)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
1. 实验废弃物是否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2. 有无与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处理记录是否完整。
四、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6日)
各实验室自行组织安全检查,按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至院实验室管理部门。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8日)
学院将组织由相关专家、管理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各实验室进行逐一检查。检查小组将依据检查标准对实验室进行评分,并记录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整改复查阶段(2025年1月19日-2025年2月28日)
对于集中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各实验室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学校将组织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五、工作要求
1.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 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确保实验室安全万无一失。
3.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故意隐瞒不报或整改不力的实验室,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希望各实验室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