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信电学院关于申报
中国农业大学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
暨教育部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大学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暨教育部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学院可推荐1-2个虚拟教研室,参评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请拟申报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于8月30日前将《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包含WORD及PDF盖章扫描版,其中PDF版须有虚拟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及学院政审意见、学院党委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发至wangzn@cau.edu.cn

附:

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大学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

暨教育部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附件1),我校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内容

虚拟教研室是利用“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其建设类型有: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国家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3.基于我校基层教学组织主要依托课程群组建并由一定建设基础,鼓励拟申报者围绕现有基层教学组织,紧扣文件要求,独立或者联合申报。

虚拟教研室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

2.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

3.坚持分类探索。鼓励有关教指委、高校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二、 申报条件

1.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虚拟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虚拟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校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三、 推荐指标及申报主体

1.教育部首批拟建设400个虚拟教研室试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每所高校可推荐1-2个;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每个教指委可推荐1-2个。

2.我校以此为契机,综合考虑建设资质、建设类型、覆盖面等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遴选10个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提供专项经费,支持进行重点建设,推动虚拟教研室探索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

3.每个学院可推荐1-2个虚拟教研室,参评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由我校教师任主任委员的教指委,每个教指委可直接向学校推荐1个虚拟教研室,不占学院指标。

四、申报流程

1. 各单位于8月31日前,汇总《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表》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汇总表》,将电子版(包含WORD及PDF盖章扫描版)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其中《申报表》命名格式均为“申报表+单位名称+教研室名称”;《汇总表》命名格式为“汇总表+单位名称”。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个教研室作为我校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其中排名前2的,推荐至教育部(如排名前2的项目中有教指委推荐的,则顺延)。

3.学校将于9月24日前,指导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完成最终申报。

 

工作联系人:汪建华   62737023    wjh970510@cau.edu.cn;

崔情情   62737305    cqq@cau.edu.cn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表.docx

附件3: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汇总表.xlsx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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