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我院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特将我院2025年秋季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博士生资格考试委员会。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各学科负责人、教务员、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委员会,并按照本学院各学科的主要培养环节要求,拟定具体的操作细则。
二、学院按相应学科成立博士生资格考试分委员会。
博士生资格考试分委员会开展资格考试工作,并将考试结果报博士生资格考试委员会汇总审核。博士生资格考试分委员会由5-7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建议包含1-2位外校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分委员会主席由一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分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如出现主席为导师的情况,请自行回避,由副主席担任主席。
我院各学科及研究方向考试分委员会组成及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1。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及成绩评定
1、汇报
被考核的博士生需向各学科博士生资格考试分委员会进行口头PPT汇报。汇报内容为文献分析报告、研究计划与方案等。
2、笔试
各学科博士生资格考试分委员会出笔试试卷(答题册请到院科研与研究生科领取)。本学科的参考文献和书目作为主要考核内容。重点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了坚实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以及是否具备了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学术能力。考试内容除应覆盖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外,还需涉及2~3个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以考查学生的知识面及分析能力。
3、成绩评定
各学科考试分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汇报及笔试情况评定分数,并将分数填入《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汇报成绩填入基本学术能力部分,满分60分,笔试成绩填入基础理论知识部分,满分40分。
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90-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测试学生总数的20%。“优秀”(按90分计入成绩单和GPA)和“合格”(按80分计入成绩单和GPA)者视为考试通过,记2学分;“不合格”者视为考试不通过,不计学分。
四、其他要求
1.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学期按时参加资格考试。无故不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研究生,一律在成绩中标注“缺考”,计一次“不通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递交书面缓考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并在成绩中标注“缓考”。
2.博士生资格考试通过者,可以进入博士生论文研究阶段。博士生资格考试不通过者,应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提出补修、重修、转硕士培养或终止培养等明确意见。不通过者可在一年内申请补考一次,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须进行校级抽查,补考仍不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
3.由学院“考核小组”提出要转为硕士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博转硕登记确认表》(见附件3),在全校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结束两周后,依次按照表中所述流程到研究生院学籍科、综合办、培养处、导师和所在学院等处办理相应手续,以保证硕士培养阶段的顺利衔接。
4.上述考核请于12月12日前完成。考核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具体考核时间请各考试分委员会提前三天报学院备案。12月12日前将学科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评审意见表、笔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笔试试卷、PPT汇报纸制版及电子版报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成绩由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统一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联系人:段懿烜 62736743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评审意见表(样表).docx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