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7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为公平高效的实施导师招生资格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好202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内容通知如下。

一、学院导师遴选及资格审核机构

1. 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数不少于 11 人,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党政联席会、各系或各学科方向负责人组成,设秘书1名。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学科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小组”的工作。

2. 学科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小组。

  学科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按照四个学科组设置,具体包括电气工程学科组、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学科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组和农业学科组。审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审核小组的召集人由学科负责人或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担任,组员由所在学科学术骨干组成,设秘书1名。

二、导师招生基本要求

1.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进行分类审核。两类导师需满足《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2. 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近三年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3. 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能够按时提供助研津贴。

4. 职称符合申报导师类别要求。其中,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助理研究员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其中,博士后在站经历可视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应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一般应有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

5. 年龄符合要求,任职时间(含延退期间)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7年招生导师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招生类型

学制

年龄要求

备注

硕士生

2

1968年8月1日之后出生(2029年7月1日后退休)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硕士生

3

1969年5月1日之后出生(2030年7月1日后退休)

硕博连读生

3

1969年5月1日之后出生(2030年7月1日后退休)

申请考核博士生

4

1970年3月1日之后出生(2031年7月1日后退休)

直博生

5

1970年12月1日之后出生(2032年7月1日后退休)

 

6. 近三年(2023年至今)参加过研究生导师培训(校级培训或在研究生院备案的院级培训)。

7. 本办法实施后首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分层分类申请基本要求

1. 学术学位导师:主持或参与了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期刊或CCF会议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2. 专业学位导师:主持或参与了以实际应用为目的的项目,包括企业委托课题、行业攻关项目等;组建了校内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导师团队。

3. 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上一年度原则上至少有20万科研经费到校。


四、导师资审流程

1. 个人申请

  符合招生申请条件的导师,于6月12日14:00前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请,点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模块点击“申请”进入系统申请页面。根据招生需要,填写2027年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落实分类审核要求如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填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奖等学术创新成果;如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填写授权实用型专利、主推技术/产品、标准规范、重要社会服务业绩、技术专著、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及高应用价值论文等应用成果。科研院备案的科研项目可通过点击“选择项目”查看后勾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其他项目可自行添加到列表中。并上传《中国农业大学年度考核表》(2025年)和其他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所属招生单位提出申请,各招生单位可开展招生的学位授权点范围和层次详见附件2。如申请人在2个招生单位申请招生,须根据招生单位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分别发起申请。为保证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与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导师信息”中所属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一致性,申请表中招生相关学科信息将从“个人管理>导师信息”中读取。如导师需修改招生相关学科信息,请先在“导师信息”模块中修改。

2. 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审核

  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将《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汇总表》和附件材料(均为系统导出)发各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根据基本条件、分层分类基本要求对申请2027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核,并参考《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2026版)进行排序,确定导师是否具有相应层次和类型的招生资格,在学科方向内公布。

审核小组于6月23日16:00前,将本审核小组审核结果报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

3. 学院审核及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院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系统中下载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获得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完成线上审核。同时将通过审议的导师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7天。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于7月8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线上提交。

4.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五、其他

1.跨学院开展招生的导师(人事关系隶属单位与招生单位不一致者),须向学位点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学位点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线提交申请。符合招生资质的导师申请2027年度招生资格时,同一导师最多可在2个招生单位同时申请,且累计申请学位点总数(含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不得超过4个。其中,交叉学科、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招生资格申请不计入上述学位点数量限制。

2.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人数与下达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不直接挂钩。

3.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时审核2026年度校级抽查、各级抽检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7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6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7、2028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文件规定,项目资助研究生是导师的岗位职责之一,学校将定期统计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支付情况,对于未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暂停招生导师资格。截止2026年5月27日2025-2026学年未支付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名单请咨询本院教务老师。

5.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未按规定参加导师培训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申请。2025年导师培训要求详见《关于研究生导师参加“四有导师学院”学习的通知》(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25/12/18/art_37646_1094653.html)。未按规定完成2025年导师培训的导师,可登陆“四有导师学院”补学。补学通过后填写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由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汇总后发至指定工作邮箱。经学位办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2027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2736516

 

附件:

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pdf 

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及招生单位一览表.docx

3: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xls

4:信电学院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机构-2026年.pdf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