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电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

各位党支书:

我院2023年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一、参加确定的积极分子要求:

1.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动机端正。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3.各方面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有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作风;

4. 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计算),且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党课结课证书,考察期内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

5.本科生上学年无挂科成绩,平均学年绩点达到3.0且上学年GPA排名前60%、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试验班学生上学年无挂科成绩,平均学年绩点达到3.0且上学年GPA排名前80%、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70%,GPA排名取专业排名,综测排名取班级排名。

二、本次各支部推荐名额:根据各支部符合发展要求的人数确定,分配情况见附件一:信电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拟推荐的发展对象支部名额分配表。各支部需认真考察满足上一条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日常表现等各方面情况综合确定拟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注:差额推选,后续全院将进行统一考核)

三、拟推荐的发展对象的确定需由支部委员会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注:一般本科生为班主任,研究生为导师,填写附件二:班主任、导师意见表,班主任或导师签字后提交给党支部书记),采取推荐或自我推荐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提出拟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此次支部的确定工作须详细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作为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考核依据。

四、人选确定后,党支部统一下载填写附件三:信电学院xx支部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员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推荐表,于4月3日前发送至党建邮箱cieedj@cau.edu.cn,邮件名称为【xx党支部+拟推荐为发展对象名单】。

五、同时,请及时开展拟推荐发展对象相关政审工作,请以支部为单位填写附件四:信电学院xx党支部函调信息,于4月3日前发送至党委邮箱cieedj@cau.edu.cn,邮件名称为【xx党支部+函调信息】。并下载附件五:函调模板,以支部为单位于4月3日前至信电225盖章,并尽快督促相关同志寄出信件进行函调,收到回函后,本人与所在支部党支书务必检查回函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并请党支书本人以支部为单位于4月17日前至信电225提交函调回函与相关政审材料进行进一步核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发展

该项工作要求比较严格,请务必注意:

1.函调信息需涉及直系亲属父母和1位主要社会关系(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戚,尽量不函调18岁以下的弟弟妹妹);

2.只有党委、党工委或机关组织部有函调权,党支部、党总支都、村支部委员会等没有函调权,函调单位需确认清楚(涉及章和落款);

3.如政审材料未能按时寄回或出现问题,此次不予发展。

 

注:时间安排

3月20日-4月2日党支部进行拟推荐为发展对象人选确定工作;

4月3日上午10:00前提交【xx党支部+拟推荐为发展对象名单】电子版与【xx党支部+函调信息】电子版至党建邮箱cieedj@cau.edu.cn并以支部为单位来225盖章函调模板纸质件;

4月17日前完成函调政审回函核查;

附件一:信电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拟推荐的发展对象支部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二:班主任、导师意见表.docx

附件三:信电学院xx支部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表.xlsx

附件四:信电学院xx党支部函调信息.xlsx

附件五:函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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