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公平高效的实施导师招生资格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内容通知如下。
一、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机构
学院成立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及学科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小组。
1.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数不少于 11 人,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分党委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党政联席会、各系或各学科方向负责人组成,设秘书1名。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学科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小组”的工作。
2.学科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小组。
学科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按照三个学科组设置,具体包括电气工程学科组、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学科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组。审核小组人数不少5人,审核小组的召集人由学科负责人或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担任,组员由所在学科学术骨干组成,设秘书1名。
二、导师招生基本要求
1.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近三年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3. 业务素质精湛,具备履行导师职责的条件和能力。一般应有主持在研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能够按时提供助研津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上一年度抽检时没有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4. 职称符合申报导师类别要求。其中,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助理研究员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其中,博士后在站经历可视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应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一般应由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
5. 年龄符合要求,任职时间(含延退期间)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招生类型 | 学制 | 年龄要求 | 备注 |
硕士生 | 2 | 196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 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完整指导 一届研究生。 |
硕士生 | 3 | 196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硕博连读生 | 3 | 196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申请考核博士生 | 4 | 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直博生 | 5 | 196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6. 导师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的各类在校研究生(含延期毕业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7. 校外兼职导师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取得兼职第一导师资格。
8. 近三年(2020年至今)参加过研究生导师培训(校级培训或在研究生院备案的院级培训)。
9. 本办法实施后首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
5月30日前,符合以上招生基本要求的,且计划2024年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导师,根据您所选择的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填写《信电学院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申请表》(见附件1),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各学科审核小组秘书处(附件2)。文件名格式为:研究生招生+姓名。
5月30日-6月1日,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小组根据2022年科研工作量、个人可支配经费、导师账户经费结余情况、2022年 6月至2023年 5月到帐科研经费等情况,综合考虑,对申请2024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排序,确定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资格。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于6月2日前,将本审核小组审核结果填入附件4,并将附件4电子版发到dyjw@cau.edu.cn,纸制版经审核小组组长签字后交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院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及院学位委员会对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2022年科研工作量及2022年 6月至 2023年 5月到帐科研经费情况由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提供给各审核小组。
1. 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人数与下达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不直接挂钩。
2. 申请硕导拟新增为博导的导师遴选,也须同时申请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如遴选新增博导通过,无须参加聘任第一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直接具有2024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如新增博导遴选不通过,可审核硕导招生资格。
3. 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时审核2023年度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评 审结果,对校级抽查评审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4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3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4、2025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4. 通过学院导师招生年度资格审核后的导师,须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更新和完善导师库信息。详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 年 5 月 25 日
附件3:2022年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及经费情况(发审核小组)
附件5: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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