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发布日期:2021-06-09 浏览次数:

1.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答: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

2. 什么情况下应当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答: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3.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 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答: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至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5. 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院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应填写《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见院网),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由所在党支部和党委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 学校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应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

7.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期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所在学院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未与学院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所在党支部和党委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 两种介绍信的情况说明 

1)京内介绍信:在北京市工作或学习的党员(需要确定在京单位是否“隶属”于北京,是否在北京市党建平台,有的单位工作地点在北京,但不隶属于北京市党建系统,请联系转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确认,不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

2)京外介绍信

转入单位位于其他城市或不隶属于北京市党建系统

9. 转接流程:

1)京内介绍信支部登记信息---系统中转接---完成

2)京外介绍信:支部登记信息---系统中转接---领取纸质版介绍信---完成

:以上所有涉及系统问题均由学院统一完成。

10. 支部登记信息要求:

1)转到何处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全称,基层党委+党支部名称

2)党费交到何时:统一写20216月”。

3)联系电话:填写近期内不更改且有效的号码,如近期要更换号码,请填写联系人(父母或其他)电话。

请各位党员务必联系转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确保转入单位党委名称正确!!!



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参考样表).doc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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