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竞赛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16-2017年度北京市“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推荐工作,依据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竞赛评选”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和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应具有较强的聚力职能,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思想引领聚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积极开展“四进四信”活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以组织制度聚力。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地使用“两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临时团支部可针对实际工作情况对此项标准进行相应执行。

(三)以活动服务聚力。积极开展“一学一做”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团员青年全面素质的提升。

二、“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干部应具有较强的领航能力,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领航。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二)学习工作领航。积极在团支部内创建优良学风,树立良好的学习领航榜样,积极推进所在团组织开展“一学一做”活动。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开拓进取,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三)服务实践领航。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带领所在团组织开展“四进四信”活动。

三、“先锋杯”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员应发挥较强的先锋模范作用,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意识先锋。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所在团组织开展的“四进四信”活动。

(二)学业事业先锋。学生团员应该努力学习,成为支部内的学习榜样,为营造优良的学风做出贡献,并且能够主动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配合支委开展工作。教师团员和员工团员应该努力工作,取得良好的业绩,成为支部内的工作模范。

(三)成长成才先锋。在各项集体活动中发挥先锋作用,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中的努力学习和扎实实践,培养各方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努力成长成才。

四、评选名额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1个

五、具体要求

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和支部填写登记表;优秀团支部除登记表外还需上交团支部总结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请于6月25日(周日)22:00前将相关材料(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一份登记表;优秀团支部一份登记表、一份团支部总结材料)发送至cieetw@ca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团支部+申报奖项”。

 

附件一:优秀团员登记表.doc

附件二: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三:优秀团支部登记表.doc

附件四:2017先锋杯优秀团支部总结材料提纲.doc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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