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转】关于办理来华交流访问签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8 浏览次数:

关于签证类型通知如下:

各位领导、老师,

 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核实我校请进外籍专家所持入境签证类型及办理住宿登记情况,发现有学院短期(90天及以下)邀请的外专来华持除F以外其他签证入境的情况。根据出入境管理规定:

一、专家来华交流访问,须在中国驻外使馆签证处申办F字商务签证并入境。若已有其他签证类型,例如,L(旅游签)、M(贸易签)、Q2(探亲签)等需入境前变更其签证类型。

二、专家住旅馆以外的其他地方,入境后24小时内务必赴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烦请各位在学院进行宣传并加强对外专的管理。

 

感谢大家的配合!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邮编:100083

微信关注

©2017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校备案号:308_1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