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转]关于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员关于《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的相关要求,留学基金委受教育部委托,在有关高校遴选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开展相关工作。将现将我校有关遴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申请人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领域一致,处级干部申报前须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人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6.取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留学单位由个人自行联系。

二、选派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委本年共选派90人,每人可选择1-2个选题(选题见附件3遴选通知)。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四、管理与考核

被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领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报告是否被采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驻外使领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五、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转达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申请人员的推荐审核,及派出时间的工作安排。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严格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派出回国后,应在本单位进行交流汇报,各单位应考核回国教师的学习成果。

4月30日前,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材料发送至邮箱syx2821@cau.edu.cn,材料包括:

1.单位推荐意见表(下载附件1,纸质原件盖章后扫描PDF、电子word版)

2.报名汇总表(下载附件2,电子excel版)

3.附件4中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扫描版:邀请信、身份证、职称证明(人事处开具)、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申请承担的课题清单及研究计划书。

说明:附件中要求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须网上申报受理后在线打印并按要求补交。

5月11日-15日,校内遴选通过人员网上填写、上传申请材料并打印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学院联系人:史银雪  邮箱:syx2821@cau.edu.cn 

学校联系人:付国强

电话:62736304

邮箱:rscszk@cau.edu.cn

办公地址:东区主楼230

                                                    人事处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2.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3: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pdf

附件4:申请人应提交材料及说明.pdf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邮编:100083

微信关注

©2017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校备案号:308_1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