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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本科生、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需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研究生需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本学年未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申请额度

本次校园地贷款实行按学年申请,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贷款额度。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教财〔2021〕164号)文件相关要求,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三、申请流程

1、学生于10月18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至信电231填写问卷

(1)本人居民身份证(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如申请学生未满18周岁,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未成年人贷款担保责任书》(1份,见附件1)

(2)学生证(老生)或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1份,复印件)

(3)学生本人填写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1份,见附件2)

(4)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见附件3)

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j/tgUZapd.aspx

2、开立账户

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开立中国银行账户,经办银行工作人员将来校现场开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审核

学院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中国银行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将签署贷款协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本通知只针对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已申请过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办理提额将另行通知。

2、学生填写表格时务必先阅读填表说明,确保填写信息正确无误,学生贷款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审核通过。

3、学院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学生应贷尽贷,教育引导贷款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能力。

 

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彭秋珺董章欣

联系电话:62736760-20262738622

本科生贷款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1423176

研究生贷款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731231

中国银行贷款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2022585

 

附件1:未成年人贷款担保责任书.doc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doc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5日

电话:010-62736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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