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科研院接到教育部《关于了解高校参与营商环境评估评价有关情况的函》(下文简称“函”),根据函件要求,请各位老师自查是否有自行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评价相关课题研究情况(请注意: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合作或受委托的情况不在统计之列)。如有相关情况,请于今天下午2点前将课题研究的名称、数量、结题方式、结题结果的使用等情况的说明文字微信发给我。同时,请各位老师查收并学习《函》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规范参与营商环境评估评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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