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院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精神,现启动我院2019届春季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在籍的2019年1月毕业的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其中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范围。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二、评选项目和比例
此次评选共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优秀毕业生”两项,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名额进行推荐。我院共有9个“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4个“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相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按照以下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班长组织本班所有毕业生参与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在班级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名额进行推荐。
各班级推荐人数如下:硕士161班1名,硕士162班3名,硕士163班4名,硕士164班4名,14级博士班1名。
2.学院评选及公示。学院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确定出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应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2.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要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尤其要重点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择业、就业和毕业(学位)论文准备过程中的表现。
3.各班级于12月12日17:00前将《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纸质版)、《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报送学生科231,电子版发送至cieegrastu@cau.edu.cn邮箱。
六、注意事项
1.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将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不能达到学校要求,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都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联系人:姜骁宵 电话:62736760-203
邮箱:cieegrastu@cau.edu.cn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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