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整体安排,现开展创新创业、崇德先锋、文体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训等方面躬身实践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崇德先锋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向善、见义勇为等有突出表现的,在重点任务、重要活动、重大需求中冲锋在前、忠诚奉献,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创造先进事迹、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学生。
文体优秀奖学金奖励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文化、体育活动及竞赛,展现优良美育、体育素养,为创建文明校园、繁荣校园文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二、评选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 60%(含),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六)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七)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八)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三、奖项设置与标准
(一)创新创业奖学金
创新创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创新创业一等奖学金评选人数全校范围内不超过 10 人,奖励标准为 4000 元/人;创新创业二等奖学金评选人数全校范围内不超过 40 人,奖励标准为 3000 元/人。
(二)崇德先锋奖学金
崇德先锋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选人数全校范围内不超过100人,奖励标准为 2000 元/人。
(三)文体优秀奖学金
文体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选人数全校范围内不超过300人,奖励标准为 1000 元/人。
四、评选条件
(一)创新创业奖学金
申请者须于评选学年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级 A 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或参加国家级 B 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参加省部级 A 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1)或参加省部级B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1);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或研究生创新创业 类项目,结题验收时被推荐为优秀项目,申报人应满足第一完成人身份;
(4)取得高水平的学术创新成果,或具有一定成果转化潜力、社会影响力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创新创业成果,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获得 国家发明专利并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排名前2),已注册开始运营公司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法人代表)等。
(二)崇德先锋奖学金
申请者须于评选学年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勇担时代责任。面对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需要时迎难而上,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需要时崇德力行、挺身而出,展现青年担当,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2.主动作为、服务奉献,展现青年形象。在各级各类重点任务迎难而上、敢于吃苦、忠诚奉献,锤炼品德修为,在重要赛事、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中争做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3.脚踏实地、干事创业,投身学校事务。在参与学校各领域工作中勤于学习思考,肯于踏实努力,勇于改革创新,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文体优秀奖学金
申请者须于评选学年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文体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为繁荣校园文化作出突出贡献。
五、评选办法
(一)创新创业奖学金
1.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坚持自愿的原则,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2.学生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二)崇德先锋奖学金
1. 崇德先锋奖学金申请坚持自愿的原则,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学生参与团学工作的组织体系开展;
2.具备多种申请方式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选择一类团学组织申报,参评时,评选小组应依据其在其他团学组织作情况酌情考虑优先评选;
3.学生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三)文体优秀奖学金
1.文体优秀奖学金申请坚持自愿的原则,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学生参与团学工作的组织体系开展;
2.具备多种申请方式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选择一类团学组织申报,参评时,评选小组应依据其在其他团学组织的工作情况酌情考虑优先评选;
3.学生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六、评选流程
(一)创新创业奖学金
1. 发布通知。学院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
2. 学生申请。学生提交申请及支撑材料;
3. 学院综合考虑符合参评要求人数、近三年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和“兴农杯”参赛及获奖情况等因素通过资格审核、线下答辩等程序,按照120%差额推荐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向校团委报送推荐人选。具体答辩方式后续将在群聊中通知;
4. 核查评审。校团委组织评选小组对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核查评审,确定拟获奖人选名单;
5. 公示颁奖。经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学校向获得创新创业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崇德先锋奖学金
1.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
2.各级学生组织负责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向学院评选小组推荐;
3.学院评选小组组织进行线下答辩(具体答辩方式后续将在群聊中通知)评选结果公示后按申报要求报校团委,;
4.报送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5.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文体优秀奖学金
1.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
2.各级学生组织负责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向学院评选小组推荐;
3.学院评选小组组织进行评选结果公示后按申报要求报校团委;
4.报送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5.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七、材料提交
(一)创新创业奖学金
申请者需填写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2022-2023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2)、《2022-2023学年中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附件3)、创新创业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13日11:00前打包发送至cieejsb@163.com,文件与邮件均命名为“创新创业+姓名+班级”。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13日11:00前交至信电学院231办公室。
创新创业奖学金推荐学生各类大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正文扫描件,已被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接收函扫描件,专利授权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或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并做出较大贡献证明材料等。参评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2022-2023学年(为了与去年衔接,具体期间为2022年8月31日-2023年9月4日)在我校学习期间完成的,创业实训、学科竞赛和学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
(二)崇德先锋奖学金
以学生组织为单位上交材料。参评个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2022-2023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撰写学生个人事迹报告,正文宋体四号字体,800字左右,要求内容真实,展现青年担当,树立青年形象。经所在学生组织推荐,报学院评选小组统一评选。纸质版材料(除汇总表外)于10月13日11:00前交至信电23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cieezzb@126.com。
电子版材料请按照要求命名。个人申报表命名为“崇德先锋+姓名+班级”;汇总表命名为“崇德先锋+姓名+班级”个人事迹材料命名格式为“崇德先锋奖学金--姓名-个人事迹报告”;
(三)文体优秀奖学金
以学生组织为单位上交材料。申报者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2022-2023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2)、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体优秀活动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报告(800字左右,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紧扣主题。着重汇报参与校内外各项文化、体育活动及竞赛,展现优良美育、体育素养,为创建文明校园、繁荣校园文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事迹)。纸质版材料(除汇总表外)于10月13日11:00前交至信电23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cieebgs@126.com。
电子版材料请按照要求命名。个人申报表命名为“文体优秀+姓名+班级”;汇总表命名为“文体优秀+姓名+班级”个人事迹材料命名格式为“文体优秀奖学金--姓名-个人事迹报告”;
请参评上述奖学金的同学扫描二维码加入群聊,后续将通过群聊发布通知。
联系人:路晴
电 话:62736760-201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申请推荐表.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中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电话:010-62736746
邮箱:eic@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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