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电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推选党的发展对象安排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


我院2023年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满足条件的积极分子要求

1.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动机端正。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3.各方面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有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作风。

4. 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计算),且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党课结课证书,考察期内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

5.本科生上学年无挂科成绩,平均学年绩点达到3.0且上学年GPA排名前60%、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试验班学生上学年无挂科成绩,平均学年绩点达到3.0且上学年GPA排名前80%、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70%,GPA排名取专业排名,综测排名取班级排名。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各支部积极分子数量确定分配情况。各支部需认真考察满足上一条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拟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切勿唯成绩、唯票数。

三、推选程序

1.支部委员会听取参加评选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一般本科生为班主任,研究生为导师),并组织填写班主任、导师意见表(附件1)

2.由支部委员会采取恰当的方式提出拟推荐的发展对象候选人,提交信电学院支部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员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此次支部的确定工作须详细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作为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考核依据。

3.对拟推荐的发展对象候选人进行政审,党支部填写信电学院党支部函调信息(附件3)并根据函调模板(附件4)组织填写函调信。

四、报送要求

1.党支部需于10月19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发送至党建邮箱cieedj@cau.edu.cn,邮件名称为:xx党支部+拟推荐为发展对象名单和xx党支部+函调信息。

2.党支部需于10月19日前将函调信交于学院党委,在审核后统一寄出。函调人员需涉及直系亲属父母和1位主要社会关系。只有党委、党工委或机关组织部有函调权,党支部、党总支都、村支部委员会等没有函调权,函调单位需确认清楚(涉及章和落款)。函调回信需于11月4日前寄回。

联系人:张兴存   62737712

中共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发展对象推选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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